中 國 國 際 航 空 訊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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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位不正常航班
  1. 航班發生不正常情況時, 航班更改、不正常的資訊會自動在相關銷售系統中產生”SCQ”訊息, 請各代理隨時注意檢查Q信箱中的相關訊息, 且當日SCQ需要當日處理完畢。
  2. 當國航航班不正常的通知發出後, 請各家代理務必確實做到通知旅客的責任;同時在銷售過程中, 在PNR中留下旅客的行動電話號碼, 請勿只留各家代理人的辦公電話, 以避免訊息無法直接傳達至旅客本人,而導致旅客未能接受到正確訊息。
虛耗訂位
罰單
2010年7月份開始如代理人不及時取消虛耗航段導致國航成本浪費,國航將以每一個虛耗航段50美金收取罰金. 請各代理規範訂位行為:
  1. 請代理人及時處理Q,確保至少在航班起飛48小時前及時取消不需要的座位,及時取消訂位狀態已經變成HX/NO/XX/UC/UN/HL的航段。如果因代理人不及時取消這些航段導致的訂位費用,則由代理人自己承擔。國航將直接開ADM單給代理人
  2. 代理人使用PASSIVE航段(GK/MK)完成開票工作後請及時取消,否則這些訂位費用由代理人自己承擔。國航將直接開ADM單給代理人。
  3. 嚴禁代理人故意製作重複訂位,無論是使用一家GDS還是使用不同GDS進行重複訂位都是不允許的。嚴禁在一個PNR裡出現重複航段,無論艙位等級是否相同都是不允許的。否則由此產生的訂位費用由代理人自己承擔。
  4. 嚴禁代理人在航班起飛前48小時內做候補申請,48小時內只允許隨訂隨售。
  5. 對於使用GDS系統故意製作重複訂位、虛假惡意訂位的代理人,國航也將按照每個航段50美元的標準徵收罰金。
機票姓名更改旅客於出發前,電子機票姓名錯誤修改,收取FIT, 團體機票姓名錯誤更改,手續費皆為每張 TWD800.作業說明及注意事項請按以下執行:
  1. 僅接受姓名錯誤更改,不接受換人.
  2. 請旅客最晚於出發日的前1個工作日申請(請注意星期六,日無法作 業),機場不受理改名作業.
  3. 請確認訂位紀錄姓名已是正確拼音.
  4. 請旅客攜帶護照或是台胞證影本及電子機票,訂位代號親臨國航 票務櫃檯更改.
  5. 電子客票行程如涉及外航航班,不允許更改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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