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華 航 空 訊 息
營業所電話●台北營業部: 02-2514-5713 / FAX 02-2514-6005 ●中壢營業所: 03-427-5656 / FAX 03- 427-5858
●新竹營業所: 03-668-7676 / FAX 03- 668-6908   ●台中營業部: 04-2325-9592 / FAX 04-2325-9613
●台南營業部: 06-235-8099 / FAX 06-235-7299    ●高雄營業部: 07-231-5186 ext 1952 / FAX 07-213-1669
●台灣桃園國際機場 : 03-398-8888 ext 2619        ●高雄小港機場 : 07-801-2674
訂位加註電話為確保班機異動時,訊息可即時傳達予旅客,提醒同業請務必於旅客訂位記錄(PNR)中加註旅客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網址。各GDS相關傳輸指令如下:
  1. 行動電話號碼(CTCM)輸入指令方式:
    3OSI CI CTCM TPE 886-0912345678 MR HO
    • 指令說明:
      3OSI CI +CTCM + 旅行社所在城市碼+空一格+國碼 + 一 橫槓+ 行動電話全碼+旅客姓名。
  2. 電子信箱網址(CTCE)輸入方式:
    3OSI CI CTCE TPE juliechou//china-airlines.com
    • 指令說明:
      3OSI CI +CTCE + 旅行社所在城市碼+空一格+個人信箱網址(以雙斜線//取代@)。
再次提醒各位手機輸入方式︰
9中輸入《CEL*886- -0933551882》即可。(請注意"CEL* "及2個" - " )
國碼 手機號碼
只要PNR 9 中有上述《》字元,班機異動時相關聯絡人即可收到簡訊。
(AGT團體PNR於CI-LINK 更改聯絡電話中,除輸入Local電話外,以相同方式於本站電話號碼中輸入亦可)
不正常訂位收取費用
  • Non-Single GDS bookings:
    即凡訂位、開票使用不同GDS者, 每sector 收取訂位費 USD10(or TWD300)。
  • Non-Productive bookings :
    即凡於航班起飛日24小時前,各GDS收到航空公司所發出通知之無效訂位 HX、UN、UC、NO等不取消者,每sector收取訂位費USD10(or TWD300)。
訂定特別餐依旅客需求,並遵循下列特別餐作業規定辦理,若有需要,建議訂完特別餐後可切換劃面至華航系統下確認該需求是否已正確送出,以免引發不必要之客訴,謝謝 !
※訂餐作業需於班機起飛前24小時以前提出及辦理。
※已預辦登機劃位手續之個人或團體旅客,將無法再透過系統訂定餐點或輪椅等特殊要求,如有需要請逕赴機場向報到櫃檯提出需求。
兒童●中華航空公司對於兒童旅客搭乘航班有以下規定:
1.由成人旅客陪伴
2.以無成人陪伴兒童方式(UM)搭乘

●其中:成人旅客定義年滿18周歲,兒童旅客定義年齡於2-12周歲之間,可申請UM之兒童旅客,定義年齡於5~12周歲之間。

請特別注意凡12歲以下兒童或2歲以下嬰兒,必須與18歲以上成人同行,若兒童或嬰兒與12~18歲旅客(YP)同行,將被一律視同UM。

●台北出發之UM ( 滿三個月以上至未滿十二歲之間的孩童單獨旅行 ),需以各線出發航段M/CLS (含)以上之大人年度售價年票開票
同時,自開票日2010年07月15日起,將更改UM收費標準規定,相關作業辦法及收費規定,敬請參閱華航CI-LINK同業網站(www.cilink.com.tw),謝謝 !
※參閱路徑: CI-LINK→你來我往→特殊旅客注意事項→UM

美國地區出發赴美所有航班,須於班機起飛72小時前提供航班上所有旅客資料。煩請旅行同業配合該措施,將旅客資料輸入訂位記錄中,以確保旅客行程順利,謝謝 !
  • 實施對象 : 所有進出及過境美國班機之旅客 (包含美國公民、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者)。
  • 輸入資料 : 請輸入旅客英文姓名、出生日期(日/月/年)、性別(M或F)。
    ※旅客範例資料 :
    Passenger Chu/Ta Li Daniel Mr. holding TWN passport number 123456789.
    The passport will expire on July 23, 2013. His date of birth is October ,11, 1955 and his gender is male.
    1. 旅客提供護照資料,輸入格式如下:
      SSR DOCS CI HK1 /P/TWN/123456789/TW/11OCT55/M/23JUL13/CHU/TALI/DANIEL- 1CHU/TALIDANIEL
    2. 旅客未提供護照資料,輸入格式如下:
      SSR DOCS CI HK1 /////11OCT55/M//CHU/TALI/DANIEL-1CHU/TALIDANIEL
    3. 旅客輸入Redress Number,輸入格式如下:
      SSR DOCO CI HK1 //R/987654321///US-1CHU/TALIDANIEL
※附註:Redress Number為若旅客被通知為禁飛名單,需逕行於DHS美國國土安全部網站www.dhs.gov/trip提出申訴,申訴成功旅客會得到一組 redress number,請務必將該number輸入於SSR DOCO中。
搭機證明收費自2009年03月23日起,台灣地區開立之FIT機票(含外勞),如需申請『搭機證明』,將酌收手續費。詳細作業方式如下 :
  1. 手續費收取標準:每份搭機證明一式兩聯,限開立一個航段,每份收費TWD100元(含稅),KHH/TPE v.v.航段不收費。
  2. 受理單位:華航台灣地區各營業處所及機場。
  3. 受理方式 :
    • 傳真: 僅適用一般旅客用搭機證明(需傳真申請表及護照影本,且旅客簽名需一致)。
      FAX:02-2514-5723
    • 臨櫃 : 本人或委託人臨櫃申請,除申請表外需攜帶申請者之護照正本。
    • 郵寄 : 僅適用公司行號用搭機證明申請,但須先郵寄申請表正本至本公司,方得受理。
  4. 領取及付款方式:
    • 桃園及小港機場櫃台限申請人親臨取件,並以現金方式付款。
    • 傳真/郵寄申請者: 送件者需先行將費用匯入本公司指定帳戶(請參閱作業細則),款項確定入帳後再寄發證明。
    • 臨櫃申請者 : 取件者以現金、信用卡方式支付。
相關申請表格及作業細則,請上華航CI-LINK同業網站查詢下載。
※CI-LINK網址 : http://www.cilink.com.tw
※查詢路徑 : 你來我往 → 下載專區 → 搭機證明單申請單。
外站大陸航點●虹橋(SHA) 上海虹橋機場 第一航廈(T1)                ●浦東(PVG) 上海浦東國際機場 第一航廈(T1)
●北京(PEK)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第三航廈(T3)        ●廣州(CAN) 廣州白雲國際機場 第一航廈(T1)
●西安(XIY) 西安咸陽國際機場 第二航廈(T2)        ●深圳(SZX) 深圳寶安國際機場 D航站
●成都(CTU) 成都雙流國際機場 (單一航廈)            ●南京(NKG) 南京祿口國際機場 (單一航廈)
●杭州(HGH) 杭州蕭山國際機場 (單一航廈)            ●瀋陽(SHE) 瀋陽桃仙國際機場 (單一航廈)
●寧波(NGB) 寧波櫟社國際機場 (單一航廈)            ●鄭州(CGO) 鄭州新鄭國際機場 (單一航廈)
●長沙(CSX) 長沙黃花國際機場 (單一航廈)            ●廈門(XMN) 廈門國際機場 (單一航廈)
上海虹橋
機場
●機場航廈 :
  • 華航松山-虹橋航班(CI201/CI202)停靠虹橋機場T1航廈,T2為國內線專用。
  • 虹橋機場T2航廈B1可搭乘10號線地鐵到T1航廈外,再步行約5分鐘到T1。
  • 上海地鐵2號線往虹橋機場僅停靠T2。(地鐵10號線已於2010年11月30日開通至T1航廈,原T1/T2機場擺渡車將於2010年12月1日起停止服務)
●出境櫃檯 : 華航於虹橋機場T1航廈使用79~84號櫃台。
印尼機場稅依印尼機場當局規定,旅客於離境時,需在機場櫃檯,以現金繳交機場稅,每人150,000盧比(Rp)約合TWD600元,繳付後才可順利辦理登機手續。
最近有些到峇里島自由行旅客,到了機場才發現身上沒有足夠現金而陷於尷尬處境。
提醒赴印尼自由行的旅客,需預留足夠之現金,以利離境時繳交印尼機場稅,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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