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 | 改名 | - 自2009年3月11日起,調整因機票姓名拼音錯誤而須更改機票之手續費:
- 由原有的新台幣300元調整為新台幣600元整。
NO-SHOW費用 | 針對已訂位開票、但未如期成行且未在班機起飛前更改或取消該機位之旅客,收取NO-SHOW費用,此項費用將於旅客持原機票再次訂位或申請退票時收取,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收費對象:凡於台灣開立新航(618)機票之旅客且符合上述情況者。
- 收費標準:此項費用包括開立全額機票及特惠機票者,以下為每張機票之費用。
- 豪華套房及頭等艙 – 新台幣9,600元整。
- 商務艙 – 新台幣6,400元整。
- 經濟艙 – 新台幣3,200元整。
- 未滿12歲之佔位兒童 –上述費用與大人相同。
- 未滿2歲之未佔位嬰兒 - 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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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程票 | - 含他航之聯航電子機票( IET )因系統連線問題而無法受理,需辦理退票並重新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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