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註 |
- 辦理天數自收件次日算起。(不含國定假日、例假日、寄送時間)
- 旅客應持有回程機票或續約機票,並攜帶足夠的資金在印度逗留期間使用。
- 持有巴基斯坦護照或具有巴基斯坦血統的國際旅客請到印度使領館申請普通簽證。
- 不適用於外交/公務護照持有者或通行證持有者。
- 不適用於在父母/配偶護照上簽注的個人,即每個人都應持有單獨的護照。
- 除護照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持有者不適用。
- 電子觀光簽證只可以從以下24 個機場或3 個指定港口入境:
▲入境機場: 艾哈邁達巴德Ahmedabad,阿姆利則Amritsar,巴格達格Bagdogra,班加羅爾Bengaluru,卡利卡特Calicut,欽奈Chennai,昌迪加爾Chandigarh,科欽Cochin,哥印拜陀Coimbatore,德里Delhi,加亞Gaya,果阿Goa,瓜瓦哈蒂Guwahati,海得拉巴Hyderabad,齋浦爾Jaipur,加爾各答Kolkata,勒克瑙Lucknow,芒格洛爾Mangalore,孟買Mumbai,納格浦爾Nagpur,浦那Pune,蒂魯吉拉帕利Tiruchirapalli,錫魯萬納塔普拉姆Trivandrum,瓦拉納西Varanasi
▲指定港口: 科欽Cochin,果阿Goa,芒格洛Mangalore
- 資料將隨各國領事館變動恕不另行通知,以申請新價為準,歡迎來電洽詢。
申辦單位︰印度-台北協會(印度駐台地下大使館)
住址︰11012台北市基隆路ㄧ段333號2010-2012室(國貿大樓)
電話︰02-27576112~3 傳真︰02-27576117
時間:上午9:00-12:30 、 下午13:30-17:30
網址︰http://www.indi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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