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落地)簽證
準備資料
  1. 護照正本(6個月以上效期) 1份
  2. 照片 2張
  3. 飛機上可填寫表格
證件效期30天
入境次數單次
停留天數30天
辦理天數1
備註
  • 需先提資料在當地取證件
  • 單次簽證:當年首次入境,效期為60天;第二次以上,效期為30天。簽證費美金30元。如果你給他美金大鈔,他會找你盧比。(事先準備好,不要拿大鈔給他找,萬一得讓他找錢要注意清點)
  • 延長效期:持中華民國護照在簽證到期日前,在加德滿都的Immigration辦公室申請,每延長30天需美金30元,但不收美金,而是收取等值的盧比。
  • 如果在尼泊爾連續待了15天以上,同一年內再進入尼泊爾,免簽證費。(雖然台灣人的護照上並沒有簽證,但他們會看上次的出入境紀錄貼紙)
  • 過境簽證,如果在尼泊爾只待3天以下,也可以免簽證費。只限加德滿都機場辦理,直接走免簽證櫃台,不用跟著在繳簽證費櫃台排隊;陸路邊境Immigration不受理。
  • 加德滿都機場落地簽︰在飛機上就可索取落地簽證表格填寫。飛機上會發4種表格,黃色那張是給尼泊爾籍的人填寫,外國人是拿另外那3張白色的表格填寫。 機上空服人員會發給:
    1. Visa Application Form(落地簽證申請表)、
    2. Disembarcation Card(入境卡)以及
    3. Customs Declaration Form(海關申報表)
  • 到了通關處,台灣人需要再所取一張4. Stay Order Form(停留表格),在1和4的表格上需要各貼一張照片。這張表格並不會放在機場的申請單櫃台上,請直接向機場工作人員索取台灣人的stay order表格。這張表格就是簽證紙,其他國家旅客的簽證章是蓋在護照上,只有持台灣護照旅客的簽證是另紙核發,離境時該紙需繳回。注意:一定要先索取好表格再排隊,否則得拿了表格只好重排一次,很花時間。
  • 一定要蓋到章,不然出關時會被刁難,簡單的講就是會被索
  • 離境時還要在機場銀行先購買USD28的離境稅,才能去排隊辦理出境。
  • 陸路邊境落地簽︰尼國的落地簽由西藏或印度方向進都可以在邊境直接辦理,如由西藏的樟木進尼泊爾,落地簽費用US$30.從印度果藍鋪轉巴士進去過,可以在邊境現場辦簽證,約是35∼40 USD。
  • 除了落地簽證﹐也可事先到以下領事館申請簽證
  • 資料將隨各國領事館變動恕不另行通知,以申請新價為準,歡迎來電洽詢
申請單位:尼泊爾駐香港領事館﹕ 地址:九龍尖沙咀東部科學館道1號康宏廣場南座1206室 電話:852 / 2369 7813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9:30am-12:00pm 簽證需時:3個工作天 簽證費用:港幣$240可停留60天(持香港特區護照或中國護照者可於到埠時免費獲得簽證) 可在網上下載簽證申請表格﹕http://www.nepalconsulatehk.org/pdf/visaform.pdf
費用美金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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