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觀光)電子簽證
準備資料
  1. 護照彩色影本(6個月以上效期,簽名欄須本人簽名) 1份
  2. 兩吋彩色相片(3個月內、正面、脫帽、白底、半年內拍攝)電子檔 1份
  3. 國民身分證影本 1份
  4. 公司名稱,職稱,地址,電話,住家電話
  5. 正確的訂位紀錄與訂房紀錄。(入境機場須正確) 各1份
      (若參團 須另外提供當地旅遊機構名稱與電話)
  6. 英文旅遊平安險(國際保險公司投保,附加醫療)
     ※入境須備英文旅平險
證件效期三個月
入境次數單次
停留天數28天
辦理天數6天
備註
  • 辦理天數自收件次日算起。(不含國定假日、例假日、假日及寄送時間)
  • 因觀光前往緬甸,得憑效期6個月以上之普通護照上網https://evisa.moip.gov.mm/付費申辦單次、停留期限28天之電子簽證。
  • 緬甸觀光電子簽證適用目的僅限「觀光」;若國人因探親等其他需要赴緬,仍須循既有方式辦理紙本簽證。
  • 簽證期滿逾期滯留者,每日罰款3美元,超過90天,每日以5美元計。
  • 嚴禁攜帶入境物品:麻醉劑、毒品、色情書刊、武器、賭具、古董、歷史古物、通訊器材等。
  • 遊客可免稅攜帶2公升瓶裝酒、400支菸入境。貴重物品及10,000美元現金(或等值外幣)以上,須主動向海關申報。
  • 外國人士持有效護照及簽證(由緬甸駐外使領館所核發者),可自以下7個空、 陸口岸入出境緬甸,無入出境須為「空路來空路返、陸路來陸路返」之限制:(1).仰光國際機場;(2).內比都國際機場;(3).曼德勒國際機場;(4).Tachilek—Maisai ;(5).Myawaddy—Mesok ;(6).Htee Kee—Phunaron ;(7).Kawthoung—Ranong【(4)至(7)均為泰緬陸路口岸】,惟基於安全,建議國人倘非必要,仍應儘量以空路方式入境緬甸為宜。
  • 購買翡翠、珠寶、玉石等需洽索輸出許可及合法收據,以便在離境時提交海關檢查。
  • 不允許攜帶緬幣出境。
  • 自2024年3月1日起通過緬甸國際機場及海港入境緬甸之旅客須遵守公共衛生相關規定如下:
    1. 旅客須在抵達緬甸時需接受相關機構如機場、海港和邊境之衛生單位進行的熱像測溫儀檢測。
    2. 外國旅客需自行承擔醫療所生檢測、隔離及醫治費用(包含COVID-19),並可向緬甸保險公司購買健康保險。詳細資訊可至緬甸保險網站(https://www.mminsurance.gov.mm) 查詢。
    3. 旅客若有COVID-19 症狀,應通知當地衛生單位。
    4. 資料將隨各國領事館變動恕不另行通知,以申請新價為準,歡迎來電洽詢
費用新台幣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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