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明尼加(免)簽證
準備資料
  1. 護照正本(6個月以上效期,簽名欄位需本人親自簽名) 1份
  2. 觀光卡
證件效期30天
入境次數單次
停留天數30天
辦理天數0天
備註
  • 須於多國駐台大使館或抵多國機場時購買售價10美元之觀光卡,即可入境多國
  • 資料將隨各國領事館變動恕不另行通知,以申請新價為準,歡迎來電洽詢
申辦單位︰多明尼加駐台大使館
地址:台北市天母西路62巷9號6樓
電話:(02)2875-1357    傳真:(02)2875-2661
費用美金10元
彩天旅行社有限公司  電話︰03-3347899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5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