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電子)簽證
準備資料
  1. 護照影本(6個月以上效期,簽名欄位需本人親自簽名) 1份
  2. 兩吋相片(半年內) 1張
  3. 身分證影本 1份
  4. 正確 PNR 1份
  5. 正確飯店資料 1份
  6. 公司名稱,地址,電話,住電話,職稱 1份
  7. 申請表格 1份
證件效期30天
入境次數單次
停留天數10天
辦理天數4
備註
    可經阿曼網路電子化簽證直接申請阿曼之落地簽證,在入境阿曼王國機場、港口等海關時,繳交於網路上填妥之申請表格。
  • 我國為阿曼皇家警察總署(Royal Oman Police, ROP)網站所列之G1國家,我國人得於行前線上申辦無需保證人之觀光簽證(Visit Unsponsored Visa),申辦程序為:
    (1) 登入ROP網站(https://evisa.rop.gov.om)註冊取得帳號及密碼,依照系統指示在該網站申辦簽證(申請文件僅須上傳照片及6個月以上效期護照),以信用卡進行付款後,即完成申請程序,申請案經ROP審查通過後,即發給簽證。
    (2) 單次入出境觀光簽證(Tourist Visit Visa)規費為曼幣20元,效期最多6個月,停留期限為1個月,得展延乙次;1年多次入出境觀光簽證規費為曼幣50元,效期最多1年,每次入境可停留1個月,不得延期。
    (3) 入境時須持6個月以上效期護照、核發之電子簽證、確認之飯店訂房紀錄及回程機票以供查核。
    (4) 倘遇阿曼機場移民官員誤認我國人來自中國大陸,請於入境時告知係持中華民國(臺灣)(Republic of China, Taiwan)之護照(阿曼簽證系統內設定之我國代碼為901)。
    (5) 另入境阿曼時,切勿攜帶毒品、違禁藥品、成人光碟片、錄影帶及封面清涼之書報雜誌,以免觸法。
  • 2018年3月馬斯開特國際機場新航廈啟用,為便利國際旅客通關入境,皇家警察署即要求旅客事先上網申辦簽證。
  • 資料將隨各國領事館變動恕不另行通知,以申請新價為準,歡迎來電洽詢
申辦單位︰阿曼駐台商務辦事處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五號7G-05室
電話:(02)2722-0684    傳真:02-27220645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 - 17:00 (例假日不對外營業)
網址:http://www.omantaiwan.org/
代辦手續費用新台幣1000元
彩天旅行社有限公司  電話︰03-3347899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5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