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那杜(落地)簽證
準備資料
  1. 護照正本(效期6個月以上) 1份
  2. 來回機票正本 1份
證件效期30天
入境次數單次
停留天數30天
辦理天數0天
備註
  • 凡持中華民國護照,可於機場辦理落地簽證。
  • 停留期間不得工作。
  • 槍砲彈械屬違禁品;肉類及動植物活體須向檢疫單位事前申請。
  • 資料將隨各國領事館變動恕不另行通知,以申請新價為準,歡迎來電洽詢
當地簽證主管單位名稱、地址、電話及電傳:
Principal Immigration Officer Private Bag 092, Port Vila, Vanuatu
TEL:678-22354    FAX: 678-25492
費用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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