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證遺失或毀損特急件
準備資料
  1. 護照正本(6個月以上效期) 1份
  2.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1份
  3. 兩吋照片(3個月內彩色白底,如身份證照規格,但不可穿全白的衣服及帶眼鏡) 1張
  4. 未滿16歲者,請附監護人(父或母任一人)之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全戶詳細戶籍謄本 各1份
  5. 毀損件須附舊台胞証 1份
  6. 遺失件須附警察局遺失報案證明單 1份
證件效期5年
入境次數多次
停留天數5年內
辦理天數5天
備註
  • 辦理天數自收件次日算起。(不含國定假日、例假日、港澳大陸假日及寄送時間)
  • 若台胞證仍有效期,卻重新辦證,將被退件且費用沒收。
  • 上海, 福州, 廈門, 海口可落地簽證 (記得帶護照, 身分證, 相片) 持外國護照進大陸不可落地簽證。
  • 更改姓名者須附上有記載改名記錄之最近3個月戶籍謄本
  • 記者、公務員及身份特殊者須附行程表
  • 資料將隨各國領事館變動恕不另行通知,以申請新價為準,歡迎來電洽詢
※申辦單位︰中國旅行社(香港、澳門)辦事處
費用新台幣3,700元
彩天旅行社有限公司  電話︰03-3347899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5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