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證遺失或毀損特急件
準備資料
護照正本(6個月以上效期) 1份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1份
兩吋照片(3個月內彩色白底,如身份證照規格,但不可穿全白的衣服及帶眼鏡) 1張
未滿16歲者,請附監護人(父或母任一人)之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全戶詳細戶籍謄本 各1份
毀損件須附舊台胞証 1份
遺失件須附警察局遺失報案證明單 1份
證件效期
5年
入境次數
多次
停留天數
5年內
辦理天數
5天
備註
辦理天數自收件次日算起。(不含國定假日、例假日、港澳大陸假日及寄送時間)
若台胞證仍有效期,卻重新辦證,將被退件且費用沒收。
上海, 福州, 廈門, 海口可落地簽證 (記得帶護照, 身分證, 相片) 持外國護照進大陸不可落地簽證。
更改姓名者須附上有記載改名記錄之最近3個月戶籍謄本
記者、公務員及身份特殊者須附行程表
資料將隨各國領事館變動恕不另行通知,以申請新價為準,歡迎來電洽詢
※申辦單位︰中國旅行社(香港、澳門)辦事處
費用
新台幣3,700元
彩天旅行社有限公司 電話︰03-3347899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5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