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親居留證(延期)
準備資料
依親居留證正本 1份
大陸通行證正本 1份
全戶戶籍謄本(2個月內效期) 1份
健保IC卡(或繳費憑證) 1份
流動人口聯單(最新有效期內)正本 1份
申請人印章(申請書蓋印後即可免)
延期申請書
1份
證件效期
6個月
入境次數
無
停留天數
6個月
辦理天數
2天
備註
辦理天數自收件之次日算起(不含國定假日、例假日及寄送時間)
申請人應於停留期間屆滿前3個月辦理申請。
基於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專案許可長期居留者免附全戶戶籍謄本。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註同意延期字樣證明、離婚後取得子女監護權證明)。
資料將隨主管機關公告變動恕不另行通知,以申請新價為準,歡迎來電洽詢 。
※申辦單位︰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台北市廣州街15號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 17:30,中午不休息
總機 :(02) 2388-9393
傳真:(02) 2388-9393
諮詢專線:(02)2389-9983
下載申請表格及範例請上
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
費用
新台幣600元
彩天旅行社有限公司 電話︰03-3347899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56號